关于印发加快推进车联网和 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2-06-29 阅读量:1017 来源:江苏省工信厅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管理局: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日

  关于加快推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抢抓汽车产业与信息通信、能源、交通行业融合发展机遇,深入推进国家级车联网先导区建设,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新模式、新业态落地,加快培育形成发展新动能,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刻演进,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成为全球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基于5G及蜂窝直连技术(C-V2X)的车联网应用架构逐渐清晰,驾驶自动化相关技术试验验证和推广应用加快推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期。我省以创建全国首个车联网先导区为契机,在部分地区形成初具规模的车联网基础设施覆盖,一批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场景率先落地,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布局基本完善,高性能计算芯片、自动驾驶软件算法、测试验证、车联网设施设备等领域发展水平全国领先,拥有推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的良好基础。与此同时,车联网与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制约因素,汽车智能化感知、决策和控制等相关技术还存在短板,车联网商业模式和应用仍在探索,相关道路交通法规和标准体系仍需完善。

  “十四五”时期,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互联网等基础技术的渗透应用,车路协同及自动驾驶相关产品和服务将加速成熟,并孕育产生庞大市场需求,形成显著的经济社会溢出效应,以跨界融合、创新裂变、快速迭代、高速增长为特征的新兴产业生态和优质市场主体加速涌现,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将成为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数字经济发展的有力抓手和区域综合竞争的重要战场。江苏各地应紧抓机遇,顺势而为,着力发挥产业大省、科技大省、人才大省优势,持续加大政策推进力度,深化全产业链、全生态布局,加快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的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遵循建设自主可控现代产业体系要求,坚持网联赋能与单车智能协同发展方向,以示范应用为牵引,以鼓励试点示范先行为重要抓手,加快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和产业创新要素集聚,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逐步扩大应用规模,鼓励有效商业模式探索,不断完善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生态,打造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产业高地和创新创业策源地。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市场化原则,引导市场主体在技术研发、模式探索、商业运营等方面加大投入。加强跨部门协同,强化城市规划、交通体系和产业政策顶层设计,鼓励政策创新和先行先试,着力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能力,持续优化发展环境。

  创新驱动,协同发展。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研发合作,加快突破核心元器件、关键零部件、基础软件等技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加强跨行业、跨区域协同融合,同步推进车联网部署和自动驾驶示范应用,提升交通安全和出行效率。

  突出重点,有序推进。聚焦典型场景和应用需求,在重点路段和区域优先部署基础设施,逐步有序扩大覆盖范围。从信息交互到协同感知再到协同决策控制,分层递进构建车联网服务能力。推动基础设施科学合理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和盲目建设。

  标准引领,保障安全。完善产品、业务、技术、数据、安全等标准,推动“车、路、云、网、图”广泛协同和互联互通。坚持安全和发展同步,统筹推进技术应用与制度体系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信息安全及运行安全。

  (三)发展目标和愿景。

  到2025年,建成国内领先的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链与创新链,落地一批车路协同应用服务和自动驾驶典型场景,培育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有行业引领力的龙头骨干企业,打造一批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车联网基础设施实现跨区域规模覆盖,建设运营能力明显提高,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可持续商业模式取得突破,标准体系支撑作用明显增强,政策创新、应用落地、产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综合发展水平显著提升。

  三、推进路径

  实施车联网先导区建设“123”行动,围绕构建良好产业发展生态目标,以典型应用场景遴选、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重要抓手,力促政策创新、应用落地和产业发展先行,推动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产业集聚、标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场景应用等处于全国领先地位。

  (一)加快推进政策创新先行,在探索完善支撑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政策体系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以建立有利于产业创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推广的政策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地方先行先试积极性,大力推动政策和立法领域的探索创新。支持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盐城等有条件地区加强总体设计,编制专项规划,明确中长期目标路径,有力有序推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鼓励其他设区市结合实际,积极谋划推进,共同推动形成区域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加强通信、大数据、交通、城建等领域基础设施规划协同,形成多部门推进合力。因地制宜确立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主体,明确产权归属,健全运营维护机制,有效利用投融资手段,加快形成可持续的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模式。持续完善科技创新、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交通管理、数据开放、信息安全、商业运营等相关政策,营造有利于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加快推进应用落地先行,在催生培育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新技术、新产品、新应用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坚持典型场景探索、基础设施建设、新业务研发推广协同并进,通过持续扩大应用规模有效带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有条件地区针对典型场景和重点行业需求开展梳理论证,研究提出示范应用落地方案,明确实施区域范围和建设运营承担主体,不断丰富产品和服务,持续扩大应用规模。积极推动C-V2X设施设备和5G的协同部署,在复杂场景、重要路段协同部署交通感知和计算设备,由点及面、循序渐进、分级分类推进信息通信和感知计算基础设施建设,强化车联网数据融合及信息服务。引导市场主体加快突破汽车驾驶自动化关键核心技术,加强车联网信息数据应用,提升自动驾驶的功能可靠性、设计运行条件普适性和成本经济性,支持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开展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验证。

  (三)加快推进产业发展先行,在壮大提升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企业数量、产业规模、核心竞争力方面走在全国前列。鼓励技术研发攻关和商业模式探索,支持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推动产业、科技、人才、金融工作融合,着力构建集研发、制造、销售、服务、金融、人才为一体的良好发展生态,加快产业集聚和发展壮大。针对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强度大、关键技术迭代快等特点,推进有条件地区依托汽车、软件、信息通信、智慧交通等领域比较优势,科学谋划布局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和领域,强化要素供给保障,引进和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优质市场主体,聚力打造国内领先的产业发展高地。鼓励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聚焦高性能车载芯片、自动驾驶软件算法、车载操作系统、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等重点领域,瞄准世界先进水平,努力攻克短板环节和“卡脖子”技术,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产业发展水平。

  四、主要任务

  重点推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牵引和模式创新、标准引领和安全支撑以及产业集聚发展,构建形成政策引领、技术创新、产业壮大、应用推广全生态闭环,推动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

  (一)有序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协调。强化部门协同,在项目规划设计、资金安排、施工建设、运营维护等方面加强衔接,统筹推进智慧城市、智慧交通、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制定道路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和数据交换相关标准,引导有条件地区在全省统一架构下,推动构建专用通信网络、北斗高精度时空网络、车路协同感知网络、车联网云控平台,打造信息安全与大数据服务体系,促进基础设施和应用服务互联互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设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落实。以下均须地方政府部门落实,不再列出。)

  2. 有侧重分阶段推进路侧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局部试点向全域覆盖、基础信息互联向融合感知计算拓展的顺序,逐步构建集通信、感知、计算等能力为一体的智能基础设施环境。优先在城市中心城区主次干路口、交通流量集中和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部署车联网基础设施,并逐步向城市快速路、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干线公路扩展,分阶段推进形成区域级、城市级覆盖。根据特定场景需求,有选择的部署路侧感知雷达、智能摄像头、边缘计算等设备,分级构建道路协同感知计算能力。推进智慧公路建设,选取有条件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围绕全要素智能感知、全业务智能管理、全方位智能服务、车路协同自动驾驶等目标,打造一批智慧公路示范工程,实现联网成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 着力夯实车联网数字化基础。推进交通信号机(灯)、交通标志、公路气象站、停车场、充(换)电站等设施网联化升级改造,提升交通信息采集能力。鼓励建设城市级车联网数据平台,及时将相关数据向省市大数据管理机构汇聚,推进充电设施、智能道路设施、营运车辆、停车场等行业服务数据平台与车联网数据平台互联互通,提升跨区域、跨平台数据汇集和应用服务能力。完善数据管理流程和标准,推进多源异构数据融合、大数据清洗加工、海量数据处理与分析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着力提升数据质量,强化数据支撑服务能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按职责分工负责。)

  4. 促进5G+车联网协同发展。推进基于5G网络的道路设施数字化改造,提高路侧单元与道路基础设施、智能管控设施设备融合接入能力。组织开展5G与C-V2X协同组网建设,积极推进网络切片、算力服务、融合感知等应用试验验证,推动测试评估体系建设,提升基于5G的车联网服务能力。面向网联辅助驾驶、自动驾驶、高清视频传输、车辆远程驾驶、信息娱乐服务、空中软件升级、紧急救援等需求,不断丰富5G+车联网车载终端产品和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突出强化应用牵引和模式创新。

  5. 加强公共领域应用拓展。推动“两客一危”、物流运输、消防、救护、公交、出租等车辆接入车联网平台,提升公共领域车辆车联网应用规模。组织开展尾气排放在线监测、违法违规识别、电子围栏、驾驶行为监测、调度管理等应用,优化针对重点车辆的营运管理。开展优先通行、绿波通行、安全预警等场景应用,提升重点车辆通行效率和营运安全。推进车联网数据在基础设施智能化管养、道路交通组织优化等领域的应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深化细分行业应用渗透。按照先易后难,从封闭到开放的顺序,在园区、景区、港口、矿区、机场、居住社区、城市街区等场所,循序渐进开展微循环客车、出租车、清扫车、快递车、送餐车、售卖车、物流运输车、特种作业车等自动驾驶示范应用。组织物流运输、出租等行业开展基于车联网技术的车辆管理、安全监管、运行调度、移动支付等应用。应用车载智能硬件、事故信息采集等技术,探索开展基于驾驶行为确定保费的保险业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7. 优化公众出行应用体验。面向保障交通安全需求,在各类公路、城市道路事故易发路段开展行人过街、异常行为、道路积水、路面抛洒物、匝道汇入、横风、团雾等预警场景的规模化应用。针对提升出行效率需要,积极推动交通信号灯信息联网、车道级导航、停车场引导、充电桩引导、拥堵提醒、道路施工提醒、交通管制提醒等应用落地。不断丰富汽车后市场服务,推广无感支付、车辆安防监控、保养维护等业务服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8. 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深化推进“放管服”改革,包容审慎对待车联网数据服务、自动驾驶应用等新兴业态,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支持有条件地区建立权属清晰的投资运营机制,明确建设运营主体,将车联网基础设施纳入城市和交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统筹安排建设和运维资金。推动整车及零部件、图商、电信运营商、出行服务商、停车场与充电运营商等各方开展跨领域业务合作,挖掘车联网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产品化、服务化,不断拓展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广告服务等多种交易渠道,鼓励收费分成等模式创新,推动形成全生命周期的价值链闭环。支持C-V2X、5G和高精度定位车载终端前装、后装应用,拓宽手机APP等车联网信息获取渠道,提高车辆联网覆盖率。组织开展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典型应用场景遴选,积极推广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车联网应用规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持续加强标准引领和安全支撑。

  9. 强化标准引领。依托省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省内标准化组织,建立标准研制与科技攻关、试点示范建设、产业推广同步推进机制,组织产业链相关单位积极牵头或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强化汽车、通信、交通等行业的协同,结合基础设施建设、应用场景落地、产品测试验证、商业模式探索等实际需要,研究发布一批地方、团体标准。加强标准宣贯应用,发挥标准化引领和协同作用,促进产业生态参与各方分工合作,形成推进合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 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贯彻落实《数据安全法》《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鼓励汽车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汽车数据处理过程中个人信息数据和重要数据管理,切实加强汽车数据安全防护水平。督促指导车联网相关企业强化网络安全同步规划设计,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风险监测、防范和应急处置,保障车联网安全稳定运行。组织开展车联网网络设施和系统安全防护定级备案,加强安全风险评估。深化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车联网卡实名登记管理的通知》要求,指导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电信企业规范开展车联网实名登记、基础管理、补登记等工作。推动建设车联网安全标准验证、在线评测、人才培训等安全服务平台,支持有条件的机构开展车联网安全检测、应用创新和技术服务,推进车联网身份认证和安全信任试点工作,提升车联网安全技术和产业支撑能力。强化测绘地理信息管理与保护,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探索完善测绘管理法规政策,支撑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着力激发创新活力加快产业集聚发展。

  11. 加快产业链强链补链。推动全产业链布局,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整车研发和商业化落地,不断壮大车载传感器、线控底盘、域控制器、智能座舱等智能网联汽车零部件产业规模,着力培育自动驾驶软件算法、车载操作系统等汽车软件竞争优势,大力提升车联网设施设备和集成运营服务发展水平。梳理推进一批重大平台载体、研发攻关、产业落地等项目建设,提升车载环境感知、执行与控制、车载软件系统、车联网通信系统、车联网信息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控制力。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联动推进机制,建设一批在政策创新、产业培育、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和模式探索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的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引导产业和创新资源加速集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12. 推动技术研发创新。持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推动建设一批重大创新平台、企业研发机构、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推动创建国家智能汽车交通运行安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着力完善知识产权、测试验证和认证认可服务水平。大力推进跨界融合创新,支持汽车、电子、软件、通信、交通等领域合作对接,强化“车、路、云、网、图”一体化技术研发,构建基于车路协同的自动驾驶应用服务体系。推动重大技术研发攻关,围绕车规级芯片、跨域协同、融合感知、智能传感、故障诊断、线控系统、域控制器、车载操作系统、信息安全、多接入边缘计算、测试评价、车载安全网关、车联网网络优化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省级重大技术攻关项目,支持省内单位牵头或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加快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水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推进企业梯度培育。聚焦智能网联整车、智慧交通设备等领域,推动骨干企业科学制定战略规划,实施关键技术攻关、重大兼并重组、跨国战略合作等工程,提升技术、质量、品牌、服务和资源要素配置核心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引航企业,全面提升产业生态主导力。围绕智能传感器、域控制器、智能座舱等领域,支持中小企业聚焦主营主业,加大“智改数转”力度,专注提高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关键工艺等质量水平,提升产品整体性能,加快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升产业基础能力。聚焦智能驾驶软件算法、车规级芯片、自动驾驶商业运营等领域,支持各地出台专项政策,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特色发展园区,积极帮助初创企业对接资金、技术、人才、市场等要素,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瞪羚企业,壮大产业发展动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科学技术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推进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委、科学技术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局、通信管理局等部门组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工作专班,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应用落地与商业模式探索、产业集聚发展等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成立联合推进组,推动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建立完善产业推进机构以及智库和专家队伍,强化决策咨询支撑。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强化区域对接合作,促进基础设施和应用服务的互联互通。各设区市可结合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政策创新。建立健全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完善统计监测机制。加强重大事项协调谋划,适时开展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评价,及时优化政策举措。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试点。持续提升国家级江苏(无锡)车联网先导区发展水平。发挥基层首创积极性,鼓励开展政策法规先行先试,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创新、应用推广、产业培育提供必要支撑。支持有条件地区开放若干典型路段、区域(含高速公路),探索实施道路分级、车辆分级管理,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积极推动第三方测试机构和测试评价结果互认。

  (三)保障要素供给。省各相关专项资金加强统筹,加大对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支持力度。加强金融服务,完善资金筹措机制。促进产教融合,鼓励高等院校设立智能网联汽车专业,与企业联合制订培养计划、开展教学实践,推动汽车与人工智能、信息通信、互联网等学科交叉融合,增进交流合作。加快引进和培养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领域领军人才和创业团队,保障技能型人才供给。统筹推进C-V2X直连通信频率规划使用。支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与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有序推进行业数据开放,为车联网发展提供数据资源支撑。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专项政策,支持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政策

企业入驻
0574-88212221

客服微信

意见反馈
回到顶部